杏花岭区政务服务中心(原杏花岭区政务大厅)成立于2003年7月28日,是为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集中办理行政许可、非行政许可审批,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。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,区政务大厅更名为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务服务中心,管理机构为杏花岭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(简称区政务办),为区政府派出机构。区政务办主要职责为:对各部门进驻和委托事项进行组织协调、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;负责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及实施工作;负责对进驻窗口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;负责全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、实施工作。
	全区29个部门,涉及审批服务事项105个(审批事项61个,服务事项44个)。其中,16个入驻单位的审批服务事项共计60个(审批事项35个,服务事项25个),13个代办单位的审批服务事项共计45个(审批事项26个,服务事项19个)。
	通过压缩审批环节,现在中心审批服务事项4个环节内办结的事项有90项占85.8%,4个环节以上办结的事项有15项占14.2%,共精简审批环节15%,压缩审批时限18%。
	即来即办件有3个,分别是执业护士首次注册、山西省卫生机构(组织)分类代码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。
	一天内办理的有2个,分别是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。
	实行流程再造,提高行政效能
	在区委、区政府的领导下,在市审改办和市政务办的指导下,对区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,并对审批服务流程进行了优化,精简了审批环节,压缩了审批时限。
	强力推行“两集中、两到位”制度。全区29个具有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了体制改革,通过整合归并的原则,将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,确定了审批窗口首席代表,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综合服务窗口,统一受理审批申请、统一送达审批决定。从“人员进驻、首席授权、定岗定责、细化流程”四个环节的细化落实,规范行政审批行为、提高行政服务效率。
	倾力打造服务一流,环境一流的政务服务中心
	    在区委、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,我区将原政务大厅的改扩建工程列为2013年的“双十工程”十件惠民实事之一,投入大量资金,从基础设施建设,办公设备更新、审批软件研发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造建设,服务环境焕然一新。
	构建三大平台,规范运行机制
	    区政务服务中心构建了三大服务平台,即企业注册平台、固定资产投资联合审批服务平台、社会服务平台。企业注册平台由区工商分局、质监分局、公安分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组成;固定资产投资联合审批服务平台由区发改局、国土分局、环保分局、公安消防大队组成;社会服务平台由区食药监分局、卫生局、文体局、安监局、商务局、环卫局、物价局组成。
	运用信息技术,打造电子化流程
	    配合三大服务平台,同步开发了行政审批电子软件和监察系统,及时固化流程再造成果。软件系统运行后,可对每个事项、环节、流程、办理时限和责任人进行工作监督,做到全程可视、可控、可查、可纠。
	完善制度建设,提高服务水平
	制定了《杏花岭区行政审批管理办法》、《杏花岭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工作制度》、《杏花岭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》等规定制度,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、申报登记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“一审一核”制、限时审批制、超时问责制等,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,提高办事效率。
	杏花岭区政务服务中心将继续秉承依法、公开、便民、廉洁、高效的原则,不断加大力度,对标一流,扎实工作,持续引深审批流程再造,创新审批服务机制,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质量,倾力打造一流的发展环境,为全区“创宜居环境,建和谐城区”目标和建设一流省会城市提供一流的政务环境。